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 关于拟继续认定丽水市为浙江省节水型城市的公示002482242/2022-00217

关于拟继续认定丽水市为浙江省节水型城市的公示002482242/2022-00217

  • 作者:云南工程资质转让网
  • 发表时间:2022-4-18

依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浙江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浙建城发〔2019〕96号)要求,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共同组织专家对丽水市进行了现场考核和综合评审。根据现场考核评审意见,经研究,拟继续认定丽水市为“浙江省节水型城市”称号。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寄至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4日-4月6日

联系电话:0571-81050823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

邮  编:310012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29日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关于拟继续认定丽水市为浙江省节水型城市的公示002482242/2022-00217

文章链接:https://www.ynzzzr.com/news/3098.html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行业标准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文章:

  • 关于2022年第八批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通告
  • 重庆住建委-关于征求《重庆山地城市交通声屏障技术图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土木工程类 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告
  • 菏泽市对2020年7月21日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情况进行公示的通知
  • 工程设计资质首次申请的材料要求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南川区工业园区龙岩组团人才公寓及综合楼工程项目等8个项目复审结果的公示
  • 建筑资质代办服务
    建筑资质代办服务
    建筑资质代办服务

    建筑资质代办专业顾问:

    赵经理

    13198516101

    建筑资质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