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建委-关于印发第一批传统建筑工匠培训方案的通知
- 作者:云南工程资质转让网
- 发表时间:2022-4-18
渝建村镇〔2022〕14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第一批巴渝传统建筑工匠
培训方案》的通知
潼南区、荣昌区、武隆区、奉节县、石柱县住房城乡建委,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建立健全修缮技艺传承人和工匠培训、评价机制”精神,经商市财政局同意,决定开展第一批巴渝传统建筑工匠培训。现将《第一批巴渝传统建筑工匠培训方案》印发你们,请你们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如期完成第一批巴渝传统建筑工匠培训工作,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等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人才支撑。
联系人:
市住房城乡建委:陈曼 18523123791
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兰荣辉 13983743928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3月16日
第一批巴渝传统建筑工匠培训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等精神,做好第一批巴渝传统建筑工匠培训,培育壮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等修缮技艺传承人和工匠队伍,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要求,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传承传统建筑建造修缮技艺,建立健全巴渝传统建筑工匠教育培训管理体系和评价机制,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等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2年6月30日前,在潼南区、荣昌区、武隆区、奉节县、石柱县完成传统建筑建造修缮技艺传承人调查认定,聘请传统建筑工匠培训师傅,培训巴渝传统建筑工匠250名(以上区县各50名),建立巴渝传统建筑工匠名录。
三、培训工种
本次培训工种主要为修建类,即传统官式建筑、民间建筑、古路桥涵古塔等建造修缮,包括传统建筑木匠(大木作、小木作)、石匠(石作)、砖瓦匠(砖作、瓦作)等工种。相关区县可根据当地情况增加装饰类(雕刻、饰面、彩画维修)、造园类(叠石、园艺、水景、绿植、盆栽)、烧造类(烧砖、烧瓦、造窑)等工种。
四、培训内容
巴渝传统建筑工匠培训分为:“传统建筑建造修缮理论基础”“传统建筑建造修缮实作基础”和“跟师实习”(师傅带徒弟)三个阶段。
“传统建筑建造修缮理论基础”涵盖乡村振兴政策法规、农村建设安全常识、传统建筑建造修缮等。
“传统建筑建造修缮实作基础”分工种进行实作技能培训,涵盖传统建筑建造修缮材料选用、传统建筑建造修缮工具的使用、半成品初加工、重要传统建筑构件制作流程等。
“跟师实习”采取师傅带徒弟方式进行,由传统建筑工匠培训师傅对学员进行口传心授,重点传授传统建筑材料选用技巧、传统建筑建造修缮重要环节的特殊工艺要点及独门绝技,并在其指导下动手开展传统建筑建造修缮。
具体培训内容由重庆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会同相关区县住房城乡建委结合当地实际编制巴渝传统建筑工匠培训大纲,予以明确。
五、培训对象
1.身体健康,年龄在18-55周岁;
2.热爱传统建筑建造修缮工作,愿意参加传统建筑木匠、石匠、砖瓦匠等传统建筑工匠培训;
3.有一定的传统建筑建造修缮技艺基础,或从事本行业多年,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致力于从事乡村建设、传承和发扬传统建筑建造技艺。
六、培训时间
(一)区县级巴渝传统建筑工匠
培训不少于40课时:“传统建筑建造修缮理论基础”培训时间不少于24课时(含考评);“传统建筑建造修缮实作基础”培训不少于16课时(含考评)。
(二)市级巴渝传统建筑工匠
培训不少于70课时:“传统建筑建造修缮理论基础”培训时间不少于24课时(含考评);“传统建筑建造修缮实作基础”培训不少于16课时(含考评);“跟师实习”8-15天,课时不少于32学时。
七、培训考评
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会同有关区县住房城乡建委对参训学员分阶段进行考评。“传统建筑建造修缮理论基础”考评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传统建筑建造修缮实作基础”考评采取现场实作打分方式进行;“跟师实习”考评由传统建筑工匠培训师傅根据学员表现出具考评意见。
(一)参与巴渝传统建筑工匠培训的学员,“传统建筑建造修缮理论基础”与“传统建筑建造修缮实作基础”均考核合格的,颁发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初级合格证书(传统建筑木匠、石匠、砖瓦匠等),列入区县级巴渝传统建筑工匠名录。
(二)参与巴渝传统建筑工匠培训的学员,“传统建筑建造修缮理论基础”与“传统建筑建造修缮实作基础”均考核合格,且参加“跟师实习”、通过传统建筑工匠培训师傅考评的,颁发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中级合格证书(传统木匠、石匠、砖瓦匠等),并列入市级巴渝传统建筑工匠名录。
(三)从事传统建筑建造修缮工作达10年以上,掌握娴熟的传统建筑建造修缮技艺,积极传承技艺的,可直接颁发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高级合格证书(传统木匠、石匠、砖瓦匠等),列入市级巴渝传统建筑工匠名录,列为传统建筑建造修缮技艺传承人,可聘为传统建筑工匠培训师傅。
具体细则由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商有关区县住房城乡建委制定。
八、结果运用
(一)在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官方网站上公开发布市级巴渝传统建筑工匠名录。鼓励区县级传统建筑工匠参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等乡村建设项目;鼓励市级巴渝传统建筑工匠优先承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等乡村建设项目。
(二)推荐优秀巴渝传统建筑工匠参加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支持巴渝传统建筑工匠参评重庆市“巴渝工匠”“中国传统建筑名匠”等。
九、时序安排
(一)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既有传统建筑建造修缮技艺传承人和巴渝传统建筑工匠培训需求调查。
(二)2022年5月10日前,完成巴渝传统建筑工匠培训实施方案编制,并报市住房城乡建委村镇处备案。
(三)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师资队伍组建、培训大纲编制、培训教材编印、培训视频录制等,并开展教育培训。
(四)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教育培训,并对培训合格的学员颁证。
十、工作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
1.市住房城乡建委统筹全市巴渝传统建筑工匠培训工作。协调落实专项补助资金,督促指导区县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开展巴渝传统建筑工匠培训,建立市级巴渝传统建筑工匠名录。
2.区县住房城乡建委统筹本区县的巴渝传统建筑工匠培训工作。参照《关于开展传统建筑工匠调查统计的通知》(渝建村镇﹝2020﹞45号)要求,做好本区县传统建筑建造修缮技艺传承人调查。会同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制定巴渝传统建筑工匠培训实施方案,聘请传统建筑工匠培训师傅,组建师资队伍、编制培训大纲、编印培训教材、录制培训视频等,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建立区县级巴渝传统建筑工匠名录。
3.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负责为巴渝传统建筑工匠培训提供服务。会同区县住房城乡建委建立考评试题库,开展考评,对培训合格的学员予以认定颁证;对巴渝传统建筑工匠、传统建筑建造修缮技艺传承人和传统建筑工匠培训师傅进行信息化管理。
(二)加强资金保障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将巴渝传统建筑工匠培训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巴渝传统建筑工匠培训按4000元/名予以补助,主要用于师资队伍建设、教材编制(教学视频制作)、教学场地建设和教学、考评等。区县住房城乡建委要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加强巴渝传统建筑工匠教育培训市级补助资金监督管理,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对市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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