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人居〔2022〕19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加强城市更新项目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切实推动城市更新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用、早见效,按照国家关于“防止大拆大建”相关要求和《重庆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年度计划动态管理机制”“实施动态监督管理”等有关规定,市住房城乡建委坚持储备一批、改造一批、投用一批的原则,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组织开展城市更新项目入库、监督、退出等计划管理工作,保障我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不变形、不走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条件
(一)项目类别
城市更新项目由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工业区、老旧商业区、历史文化区、公共空间等单一或多种类别组合而成,通过完善城市生活、产业、生态、人文、安全功能,实现更新片区空间形态和功能的综合更新提升。
独立实施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历史风貌保护项目等,按照国家和我市现行规定实施,不申报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
(二)项目计划
运用城市体检工具开展辖区基础数据调查,识别更新元素。依据基础数据调查结果,科学划定更新片区,编制片区策划方案,生成一个或多个城市更新项目,制定项目计划,其中,居民更新意愿比较强烈、条件比较成熟、财力可承受的项目可先行申报入库。
(三)底线要求
在开展片区策划和生成项目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不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
2.不随意砍伐大树老树,保护老城区自然山水环境,保留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3.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增建和搬迁,原则上城市更新片区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拆建比不应大于2,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在合理划分片区且满足上述定量指标要求的前提下,方可对片区内具体更新项目的上述指标实施适度的弹性管控。
4.满足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其他要求。
二、项目申报入库
市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开展城市更新项目常态化申报入库工作。各区县政府(管委会)是城市更新项目的申报主体,市级平台公司拟申报项目应充分征求项目所在地辖区政府(管委会)意见后由辖区政府(管委会)统一申报。项目申报采用函件申报形式,由各区县政府(管委会)编制项目申报函件,包括但不限于片区策划方案编制审批情况、底线指标落实情况、项目计划安排、本次拟申报项目概况等内容,并附经区县城市更新领导机构审批通过的片区策划方案、重庆市城市更新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等报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住房城乡建委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项目审查,在报请市政府(或市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同意后纳入重庆市城市更新项目库。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区县政府(管委会)即可常态化申报城市更新项目。为提高项目入库审查的报批质量和效率,在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区县政府(管委会)可商市住房城乡建委提前开展政策指导服务等相关工作。
已建成投用的符合城市更新理念的项目,申请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的,按照《关于征集已建成投用城市更新示范项目的函》(渝建函〔2021〕1453号)要求报送。
三、项目监督管理
(一)加强项目监管
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统筹本市城市更新项目的监督管理,协调相关市级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负责行业监管。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会)是本辖区城市更新项目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城市更新项目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并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项目监管协议。项目实施主体按照签订的项目监管协议约定,履行接受监管的义务。
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可定期采取会议调度、现场查勘等方式,掌握项目实时动态,针对监管中发现的进度严重滞后、资金长期闲置、更新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等问题,及时督促项目实施主体限时整改。涉及违反“防止大拆大建”相关要求、违规砍伐移栽古树大树等重大问题的,请第一时间报市住房城乡建委。同时,市住房城乡建委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辖区政府(管委会)加强统筹协调,把准工作重点和节点,精准有序做好要素保障,实现项目推进与服务保障同步。
(二)项目退出机制
1.辖区政府(管委会)认为项目已不具备实施条件或不再作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确需退出项目库的,向市住房城乡建委申请并提供相关说明文件,作为项目退出依据。
2.纳入项目库3年内无实质进展的,由市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征求辖区政府(管委会)意见后退出项目库。
3.已办理施工许可或获得城市更新相关投融资或完成土地供应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退出项目库;确需退出的,应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
已出库项目库原则上2年内不得再申请纳入项目库。
四、项目督查考核
(一)配合做好督查考核
市委督查办已将国家城市更新试点推进情况纳入首批跟踪督办的市委重大决策事项,市政府督查办将对城市更新项目开展督查督办,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城市更新项目推进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纳入城市提升专项考核。各相关区县政府(管委会)和有关单位要逐一明确时间节点,对照关键节点定进度,对照督查考核目标抓落实,实现项目干一个成一个。
(二)开展城市更新工作激励
城市更新工作已纳入市委、市政府真抓实干激励名目,安排专项资金对城市更新工作推动有力的区县予以奖励。各区县政府(管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指示要求,抓紧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结合城市体检开展基础数据调查、更新规划和片区策划编制,加强政策制度保障、推动项目落地,并认真梳理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把城市更新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积极争取市级激励支持。
附件:城市更新项目申请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
(联系人:刘江;联系电话:13436052264)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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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项目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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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______________(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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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总投资 |
项目实施阶段 |
所在片区留改拆建情况 |
项目留改拆建情况 |
更新项目类型 |
开完工 |
总体目标 |
更新内容③ |
进展情况 |
备注 |
例 |
XX城市更新项目 |
XX公司 |
20.2 |
□策划阶段 |
更新前总建筑面积: |
更新前总建筑面积: |
□老旧小区 |
20XX.X |
打造网红设计、网络传媒等科技创新产业的主题公园 |
一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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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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