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0〕41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20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函﹝2021﹞29号)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取得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的人员开展2021年度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和增项注册实行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www.zjzwfw.gov.cn/),操作和相关问题答疑参照《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流程图解及有关问题答疑》(见附件1)。
二、部分免考一科的申请人(见附件2),请将免考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854345794@qq.com,邮件主题为“序号+考生姓名+联系电话”。
1、符合条件已取得全国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20〕第2号)(网址:http://www.mohurd.gov.cn/jsrc/zypg/202012/t20201204_248320.html)。
三、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咨询电话:
诚信平台系统技术问题: 0571-83736951、28059851、83732971;
企业电子印章申请问题:400-0878198;
注册系统技术问题:0571-88808880;
学历入库审核相关问题:0571-88055503。
附件1:《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流程图解及有关问题答疑》
附件2:《免考一科需提供证明材料的人员名单》
关于开展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2021年度注册工作的通知PDF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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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开展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2021年度注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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