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注册人员:
下列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的注册事宜已审批完毕。请各注册人员根据下表信息,并按《关于停收注册费和印章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建注[2015]1号)等相关规定,自行刻制执业印章。
注:一级结构、二级建筑、二级结构初始注册的请携单位介绍信到管委会办公室领取注册证书。
特此通知。
深圳市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深圳市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自行刻制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执业证章的通知
文章链接:https://www.ynzzzr.com/news/1076.html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行业标准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文章: